青岛警方重拳整治无人机违规飞行 四起"黑飞"案件当事人被依法处罚

问题——低空活动增多,“黑飞”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无人机在航拍记录、商业作业、应急巡检等场景应用迅速扩展,低空经济加快发展。

同时,部分操控者法治意识淡薄,存在未经审批、未实名登记、超高度飞行等违规行为。

青岛公安近日组织力量依法查处4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对孙某某、吕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等作出行政处罚,并当场责令停止飞行。

经查,相关人员均未按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且飞行高度明显超过适飞空域通常不超过真高120米的要求,违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

原因——“图省事”心态叠加规则认知不足,是违规的主要诱因。

一些“飞手”将无人机视作普通消费电子产品,误以为“买来即可飞”“避开人群就无碍”,忽视其对公共安全、航空安全的潜在影响;也有人为了抢拍“最佳机位”、节省报批时间,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先飞再说”。

此外,部分用户对适飞空域、管制空域、禁飞区域等概念不够清晰,对实名登记、飞行报批的程序要求掌握不全,导致违规风险上升。

在人员密集区域、交通枢纽周边、重点设施附近等敏感场景,一旦发生失控坠落、干扰飞行、碰撞电力通信设施等情况,后果可能被迅速放大。

影响——从个体违法到公共风险,必须以制度和执法及时“刹车”。

无人机飞行具有低成本、强机动、覆盖范围广等特点,违规飞行不仅可能造成安全事故,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甚至对民航运行和城市安全构成威胁。

执法部门及时查处、依法处罚,能够形成必要震慑,促使操控者把“守规矩”作为起飞前的第一项准备,有助于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更重要的是,规范秩序本身也是对合法合规飞行者的保护:让守法者有空间、有边界、有预期,才能推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

对策——以“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普法提醒”推动治理常态化。

针对无人机管理,现行规定对实名登记、审批报备、飞行限制等已作出明确要求。

按照相关管理规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依法进行实名登记;除规定情形外,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时向空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实施。

对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未经批准擅自飞行、超范围超高度飞行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责令改正或停止飞行并实施相应处罚。

地方层面亦对不符合标准设备的使用、违规飞行活动的处置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国家条例+地方办法”相衔接的治理框架。

面向公众,执法部门提醒“起飞不随心所欲”,建议操控者在飞行前完成实名登记,核对空域属性与高度限制,按规定申请或备案飞行计划,严格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敏感区域,做到“先合规、再起飞”。

前景——法治供给持续完善,低空安全治理将更精准、更系统。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确将无人机“黑飞”行为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类型并设定处罚。

这一制度安排释放出清晰信号:低空活动进入规范化、精细化治理阶段,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明确,监管链条将更完整。

可以预期,随着空域管理、技术反制、电子围栏、远程识别等手段加快应用,以及多部门协同机制不断健全,低空安全管理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一体化转变。

在“发展低空经济”和“守牢安全底线”的双重目标下,依法合规将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门槛。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规范管理已成为必然要求。

青岛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黑飞"案件,既是对公共安全的有效保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

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应当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规定、规范操纵行为,既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规则、共同维护低空安全的良好氛围,才能让无人机技术在安全有序的框架内得到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