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佳晨提起公诉 涉嫌贪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

云南省反腐斗争再添标志性案例。

据司法机关通报,刘佳晨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后云南省查处的又一起厅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起诉书显示,其犯罪行为横跨辽宁、云南两地,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涉及财政资金骗取、权钱交易、境外资产隐匿等多重违法形态。

案情回溯显示,刘佳晨在担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期间即存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后续历任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等要职时,犯罪手法更趋隐蔽。

检察机关特别指出,其通过"白手套"运作、跨地域操作等方式规避监管,仅受贿一项涉案金额已属"特别巨大"范畴。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首次披露厅级干部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事实。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反腐败国际协作机制完善,2018年修订的《监察法》已将公职人员境外资产纳入监管范围,此类指控在近年要案中呈现上升趋势。

案件选择由玉溪市司法机关异地管辖,体现司法程序规范。

法律专家表示,该案涉及省级人大代表资格终止、跨省调查取证等复杂程序,指定管辖既能排除干扰,也彰显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

目前法院已依法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可查阅全部案卷材料。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既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回应,也是对公共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要求的坚守。

案件办理的推进提醒各级党员干部: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接受监督,任何企图突破纪法红线、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持续以法治思维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才能更好守护公共资源安全,维护公平正义,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