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地入选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典型:以制度与模式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能

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共258个示范创建单位入选,其中土地类183个、矿产类57个、海洋类18个,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此举通过树立样板、推广做法,带动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模式、新机制。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资源约束与发展需求矛盾较为突出。这个背景下,广东六地围绕本地特点开展探索,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上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涉及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海洋开发等领域,展现了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的实践路径。 广州市越秀区探索“拆、治、兴”联动的存量空间再开发模式,通过拆除老旧建筑、整治环境问题、导入新型产业——推动中心城区有机更新——不仅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也改善了城市面貌,为老城区焕新提供了可行思路。该做法注重盘活存量、减少外延扩张,表明了集约发展导向。 深圳市罗湖区将停车设施与邻避设施统筹布局,推动公共空间的复合利用。通过地下建设停车场、地面配套社区服务设施等方式,在有限空间内实现功能叠加,提高单位面积综合效益,为高密度中心城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推行“三台共享、三生融合”工业上楼模式,将传统低效的平面工业园改造为立体化、集约化园区,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布局。该模式提升了工业用地的产出效率,也改善了产业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路径。 汕头市南澳县和湛江市雷州市的探索,则体现了广东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南澳县打造“可拎包入住”“拿海即可开工”的海洋产业园,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保障,推动涉海产业集聚,实现海洋资源更高效配置。雷州市创新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机制,以市场化方式优化海岸线资源配置,提升海洋资源利用效率。 肇庆市端州区在集体土地领域探索“过渡性开发”制度,通过租赁方式对基础设施完善但开发较慢的地块进行过渡性利用,待片区开发条件成熟后按约定收回,既盘活闲置资源,也为后续发展留足空间。该做法已被广东省委改革办评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体现了制度创新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支撑作用。 广东六地的典型做法共同指向“四个创新”,即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以及管理与技术创新。这些创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推动各地在资源复合立体利用、资源要素市场化精准供给、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提升、资源管理效能优化等取得实效。 实践表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并非单纯“做减法”,而是以创新提升治理能力与配置效率。各地在守住资源底线的同时,通过机制与模式创新释放存量潜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协同。

从老城更新到海洋开发,广东六地的实践印证了“向创新要效益”的发展逻辑。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合力推进的背景下,这些“小而精”的地方探索,可能成为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点。其意义不仅在于示范带动,更在于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方法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