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提升生态领域治理效能的重要制度安排。长期以来,自然资源跨部门管理链条长、类型多、边界复杂——一旦权属不清、信息不全——保护、利用、修复等环节就容易出现责任缺位和协同不畅。基于此,昌平区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作为提升资源资产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针对“摸清山水林田湖草沙家底、厘清产权归属、压实管护责任”目标持续推进,近期完成创新河、长井沟等11个登记单元登记,推动区级自然资源登记从“点上突破”向“面上铺开”推进。 问题于,生态资源兼具公共性与复杂性:一上,河流、沟谷、林地、保护地等空间连续、功能相互关联,边界识别和面积核定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水务、园林、属地等多方参与管理,信息标准不统一、数据口径不一致,若缺少统一“底账”和权属“身份证”,就难以形成依法依规、权责一致的治理闭环。实践中,一些争议往往不在“要不要保护”,而在“谁来管、管到哪、怎么管”等基础问题上。 推动确权登记提质增效,关键在于制度机制更健全。昌平区此次规模化推进,建立并运行“联审+复审”核查体系:由牵头部门统筹组织,集中解读调查成果、明确审核边界、统一核查标准,各主管部门围绕权属关系、面积数据、资源状况等关键要素开展联合审查,形成可操作、可追溯的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登记信息再进行复核校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资料完整闭环。通过前端联审与后端复审衔接,既提升了跨部门协同效率,也守住了登记质量关。 原因还在于协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昌平区在登记全流程中强化“会商+共解”机制,与区水务局、区园林局等保持常态化沟通,对审核中发现的疑点难点及时专题会商,共同研究解决路径,避免问题在部门间反复流转。该机制不仅解决个案,更把协同规则固化为流程、把协作共识转化为制度安排,逐步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为后续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和依法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确权登记的效果,也需要社会可感知、可验证。为提升公开透明度和公众认知度,昌平区同步完善“标识+公示”机制,推动标识牌规范埋设,将自然资源权属信息以直观方式呈现。标识内容注重准确完整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点位选择兼顾地形条件与公共安全,优先布局在交通要道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提升公示效果。埋设前通过多轮信息核校、实地踏勘点位、沟通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公示信息经得起核验、便于理解和使用。目前昌平区已完成41处标识牌埋设,有助于把“看不见的产权”变为“看得见的规则”,促进公众对生态保护与产权边界的理解与共识。 从影响看,统一确权登记的推进,正在为资源资产管理拓展空间:一是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供可信“底账”,有利于提升政府依法履职和科学决策的精细化水平;二是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产权支撑,权属清晰才能责任到位、投入可衡量、成效可评估;三是为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明确边界与用途管制要求,有助于减少管理摩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保护与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特别是在以山水系统治理为导向的背景下,产权明晰将更夯实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与韧性。 对策层面,昌平区下一步将加快对剩余登记单元的审核梳理,持续推进“应登尽登”。同时,在巩固成果基础上推动登记成果更好转化运用:将登记数据与日常巡护监管、执法检查、生态补偿、修复项目管理等环节有效衔接,完善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数据时效性与一致性;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扩大公示覆盖、加强政策解读,让制度成果更好转化为社会共治基础。 前景上看,随着登记单元覆盖范围持续扩大、质量控制机制不断成熟,昌平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从“阶段性任务”逐步转向“常态化治理能力”。以更完整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支撑,昌平区有望在生态保护、系统修复与绿色转型中形成更具持续性的政策工具,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昌平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公示体系,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上形成了更规范、更可操作的做法。这表明,只有把生态保护理念落到制度和行动上,才能更稳固地守护生态安全。随着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持续深入,昌平区将继续推动对应的成果落地见效,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上取得更扎实的进展,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