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披露南京涉黑涉赌长期脱侦案:深挖“保护伞”5人获刑推动执法规范化

一个持续八年的黑恶案件揭示了基层执法的深层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王某某犯罪集团在南京多地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涉案赌资超过6000万元。令人警惕的是,这个团伙长期逃脱制裁,直到2018年南京市启动异地侦查才被彻底摧毁。 调查发现,时任南京市某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人存在明显的失职渎职行为。他们对多起恶性案件采取应立不立、降格处理等手段,客观上纵容了黑恶势力的活动。2020年至2023年,两级法院对31名涉案人员作出有罪判决,其中16名恶势力成员被判处最高十九年有期徒刑。 这类案件反映出三个突出问题:基层执法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个别领导将权力当作私产;经济利益输送形成腐败链条,涉案游戏厅每月向保护伞支付数万元费用;传统属地管辖模式存在监督空白,给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 案件的突破得益于三项制度创新:检察机关建立的"一案三查"机制(同时查处黑恶犯罪、腐败线索和监管责任),公安机关推行的重大案件异地用警制度,以及政法机关联合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截至2025年底的核查数据显示,系统内200余件问题案件得到纠正,民警违法干预司法的情况同比下降43%。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所专家认为,这起案件标志着扫黑除恶从运动式治理向制度治理转变。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推进的办案终身负责制、智能督察平台等措施,有望从根本上遏制执法腐败。随着《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细则的完善,"保护伞"的生存空间将被更压缩。

黑恶势力威胁社会安全,而"保护伞"威胁法治底线。南京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表明,只有坚持黑恶不除、保护伞不拔,才能真正实现扫黑除恶的目标。检察机关的主动监督、异地侦查、系统核查等做法,为全国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必须继续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