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现在发布了新规定,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生产许可审查弄得更严格了。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标志着对这个特定食品的生产准入和质量监管更加严格和规范了。《细则》这次出来,是为了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体系,给婴儿安全用“口粮”打基础。这次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定义得很清楚了。这个东西就是拿牛或羊奶和乳蛋白制品当主要蛋白来源,添加一些维生素、矿物质什么的营养成分,而且只能用物理工艺来做的液体配方食品,主要给0到36个月的婴儿吃。根据适用年龄段不一样,《细则》把产品分成了三个阶段:婴儿配方液态乳(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液态乳(6-12个月)、还有幼儿配方液态乳(12-36个月)。这样划分跟现在婴幼儿奶粉标准连起来了。生产准入和过程控制方面有很多要求。企业必须完全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还得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运行起来。这意味着企业得在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管理、卫生控制还有检验能力这些方面都做到高标准。这次还有很有意思的规定。比如说不准委托生产或者分装。规定说不能通过委托或者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这样做是为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生产全过程都在自己控制下。防止责任链条不清导致风险。还有一个“一配一方一品牌”原则。规定同一家公司不能用同一个配方给不同牌子做产品。防止企业通过换个牌子来混淆消费者认知。还有坚守“湿法”工艺本质呢。规定不能用奶粉还原或者用配方奶粉或基粉做原料来生产这个东西。这样保证了产品特性还有新鲜度这些东西。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提高产业整体水平呢!还有,这次《细则》出来有很多好处呢!监管层面看呢就是填补了这个产品在生产许可审查上的空白嘛!产业层面看呢就是淘汰一些落后产能企业嘛!消费者权益层面看呢就是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嘛!食品安全不是小事呢!关系到亿万个家庭幸福还有国家民族未来呢!这个《细则》落地后呢我国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业会更规范更健康地发展起来!也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树立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