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明确禁向老人推销保健品药品等牟利行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迅速,从业队伍持续壮大。同时,行业内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个别从业人员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等情况,推销保健品、药品,甚至实施欺诈,侵害老年人权益。为继续规范行业秩序,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为加强行业管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依据。 《准则》共八条,适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全体从业人员。准则突出以老年人为中心,明确了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基本要求上,准则强调从业人员应遵纪守法、以人为本,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围绕老年人需求提供更贴近实际的专业服务,推动传统美德与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实践中衔接。 在权益保护上,准则要求从业人员尊重老年人隐私,平等对待每一位老年人,不因社会地位、财产状况、身体状况等因素区别对待。准则同时明确把老年人安全置于首位,要求从业人员遵守质量安全制度和标准,服务时语言得体、操作规范,严禁欺侮、殴打、谩骂等行为,也不得以恐吓、孤立、漠视等方式对待老年人,为老年人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划出清晰底线。 知情权保障上,准则要求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说明服务目的、注意事项及可能风险,并及时做好服务记录。发现老年人身体或心理异常时,要及时与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反馈,确保信息透明、沟通顺畅。 廉洁建设上,准则强调守住廉洁底线,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索取、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药品,不得为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提供便利,直面行业突出问题,增强约束力度。 为推动准则落地,民政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养老服务机构要将准则纳入业务培训、入职培训和晋升前培训,常态化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从业人员理解并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将职业道德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环节,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此外,机构还应完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措施,关注从业人员身心状态,帮助缓解工作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准则》出台具有现实针对性:既为养老服务从业行为划定边界、提供统一标准,有助于提升职业素养与服务质量,也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准则推广实施,机构管理有望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将更加清晰可循,老年人合法权益也将获得更有力的保障。

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关系到千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是社会治理能力与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准则》的发布,为养老服务向更专业、更标准的方向发展提供了支撑。期待在制度约束与关怀支持并行的环境下,老年人能够获得更有尊严、更安心的晚年生活,这也将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