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早上三点多,司某某开车沿着西苑北路由南向北走,到了桥西区西坝岗路和西苑北路交叉路口的酥候门前路段,想左转过去。这时候冯某骑摩托从北往南过来了,两人没避过去撞了。结果冯某受伤,两辆车也都坏了。经调查,司某某转弯的时候没让直行的冯某先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次责任全在司某某身上,冯某没事。 过了两天到2月13日早上六点多,孔某某开着车在桥西区沈家屯镇登峰市场门口左转弯变道时,又给跟在后面同向行驶的于某某撞上了。两车都受了损伤。交警发现孔某某变道时影响了于某某的正常行驶。按照规定孔某某得负主责,于某某负次责。 到了2月24日晚上九点多,杨某某骑自行车从桥东区双虹桥上逆行往东走的时候,跟另一个骑车的袁某撞了一块儿。两人都受伤了。这事是因为杨某某没遵守右侧通行的规定。这次事故的责任全由杨某某承担,袁某不用担责。 张家口公安交警发出提醒:事故发生得特别突然像老虎一样凶猛,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事。大家要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改掉不好的习惯和违法行为。希望每个人都能拿这个当教训注意安全出行。(原文中的编辑和审核人员名字保留了:王春亮、闫振寰、冯海潇、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