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琢磨怎么帮那些独自生活的人解决他们晚年的事儿,特别是在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比如,一个人突然病了意识不清,谁能帮他签治疗同意书?或者他的银行账户里有钱,谁能取出来给他交医药费?这些看似是程序上的小问题,在现实里往往成了要命的坎。法律界人士讲,《民法典》里虽然有规定,居委会、民政部门能当个临时监护人,但真正遇到情况却很难办。医疗机构要家属签字,居委会还没办完鉴定手续没法盖章;银行又讲究账户隐私,没公函人家也不让外人取钱。这一拖,最佳抢救时间很容易就耽误了。 目前的难处主要有三方面不对路。一是法律手续太费时,要证明人没行为能力得先鉴定再去法院判,这一流程少说也得好几周,可急病抢救等不起几个小时。二是权责不对等,基层社区虽然负责兜底,但既没钱调拨的权力也没医疗专业的支持,还怕出事后担责。三是大家不了解这个制度。上海这些地方虽然试点了“意定监护”,但普通人知道的不多,主动去公证处办的基本是高龄或者失独老人。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吓人,全国超过1.25亿人是自己一个人住的,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越来越多。现在大家都在外面跑、家庭变小了,传统的老办法不灵了。这关系到个人权益和社保体系的调整。如果应急机制建不起来,有三方面的风险:抢救用的钱可能因为拖延没花出去、财产可能因为手续太死板被锁死、人最后走的时候可能没人管。 针对这些瓶颈,各地都在想办法。制度设计上有人提建议设个“紧急医疗托管基金”,民政部门先掏钱救人,事后再从当事人账户里扣回来;司法方面有些地方试发“紧急临时监护令”,医院一诊断病情就能给居委会发个授权书专门用来做医疗决定和交钱;社会服务上上海和北京搞了“意定监护支持中心”,给法律咨询、办公证、培训监护人一条龙服务;有些银行也在琢磨特殊情况下怎么代管财产。 看看国外的做法挺有启发的。瑞士有个医疗代理数据库记着公民指定的紧急联系人,英国设了个保护法院专门快处无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申请。咱们也得打破部门墙头共建个全链条的网络才行。未来可以这么干:建个全国统一的登记系统把医院、法院、银行的信息串起来;发展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给社区帮忙;完善法规把谁该干什么、出了事谁担责都说清楚。 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都可能说不了话的时候。建这个体系不光靠法条设计得细不细,还得靠大家心里认不认账。这是给个人尊严撑腰的制度设计,也是看社会文明的标尺。在现在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快的时候,怎么让人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就是个检验咱们治理水平的大考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