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近搞了个直管公房调换的新政策,大家可以把房子换一换,还能直接买下来。这个新政策是从《厦门市直管公房住宅使用权调换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开始实施的。新政里说,直管公房租户可以协商一下,申请把使用权换一换。这个政策管两年时间。指导意见里规定,这个调换工作要听政府引导,住户自己申请,大家协商一致才行。主要是为了改善大家的居住条件,让房子利用率更高。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的租户都能申请:一是这个房子已经被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计划,需要换;二是别的有必要换的情况。具体调换方式是这样:一个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算一户人。给大家调换的房源都是市区里的空房子。换的时候按以前危房的办法定面积标准。如果是非成套住房,换了好点的位置房子,就按原来面积加15平米,再就近选个差不多户型的房子。要是选别的位置房源,就加30平米再就近选个户型差不多的房子。成套住房的话也类似,但加的少一点。如果大家选的房子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了,多出来的部分就得按市场价租。如果大家想直接买房子呢,符合政策标准的就按现有政策买;超过15平米的部分按指导价买;再多就按市场价买了。指导意见还说了,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区政府还可以自己定一些补助标准。特别是没有简单装修的房子,选了以后可以按面积给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