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调解”让法治精神在乡村振兴的土壤里扎下了根

1997年,湖南中方县的潘某甲跟同村的潘某乙借了一笔钱做生意,结果生意亏了,本金也没还上,这笔债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清。当年的书面约定里不光写了借款金额,还说了要分股份和分红,可如今钱没到手,股权更是没兑现。债主潘某乙找了很多年都没结果,最后只能把潘某甲告上了中方县人民法院。案件落到了法官向垚手里。 1月22日那天是隆冬时节,湘西山区特别冷。向垚没有直接给当事人发传票让他们跑法院去,而是先去村委会找村支书打听情况。支书跟他说,潘某甲其实不是存心赖账,他确实没钱。眼下正逢年关,正是炕制腊肉补贴家用的时候,这活儿得一直守着火候看,没法分心去法院。“炕腊肉可是乡亲们一年的滋味,火候断不得。”向垚心里记着这份民生的关怀。 为了不耽误人家干活,也为了照顾潘某甲的难处,他决定把调解地点定在潘某甲自己家的堂屋里。1月22日这天,法官向垚带着卷宗来到了中方镇牌楼村的一处农家小院。院子里炉火正旺,屋里还飘着腊肉的香味。没有庄严的法台和法槌声,只有炉火噼啪作响。向垚跟村支书还有当事人围坐在火炉旁边商量事儿。 村支书先开口说了两句乡情:“当年能合伙做生意靠的是信任。现在遇到难处大家好好商量就行,真要闹到法院去对簿公堂,伤了感情多不值当。”接着向垚拿出当年的欠条,逐条给他们解释《民法典》里的法律规定。他既肯定了潘某甲承认欠钱的态度是诚信的,也讲清楚了他该还钱的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他还让潘某乙设身处地想问题,多理解对方现在的实际困难。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双方达成了一个调解协议:潘某甲分两次把钱还给潘某乙。第一次要在2026年1月22日之前把3400元付清;第二次要在2026年6月1日之前把3320元付清。“6720元”这笔总数终于有了着落。签完字之后,潘某甲握着法官的手感慨道:“没想到你们能亲自来家里办这个事,既没耽误我炕腊肉的活计,又把我多年的糊涂账给算清了。” 这种“围炉调解”的方式在中方县已经是常事了。从庄严的法庭走进农家院落、从法槌声声变成炉火噼啪响,这种司法服务下沉的模式给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启示。它告诉我们做法治工作既要守规矩讲程序正义的“尺度”,也要有贴近生活感受群众冷暖的“温度”。深入田间地头用大家都懂的话解决纠纷,正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这种把法律送到家门口的做法为化解乡村矛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途径,也让法治精神在乡村振兴的土壤里扎下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