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这项制度本是为了倒逼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可实践中不少人想出各种招数去绕开它,像用护照在境外平台购票、拿别人的身份证买票,甚至找中介“代订”,这些行为让“限高令”在一些地方大打折扣。这事儿主要是因为跨部门和跨平台的信息共享核查机制还没建全,售票环节的证件比对也有漏洞。 最近福建等地的法院已经对几百名违规乘机的被执行人罚款、拘留了,这说明司法机关要对失信行为动真格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典型,被执行人顾某明明已经被限制高消费了,还通过非正常途径坐了25次飞机出国,还故意把记录发到社交媒体上炫耀。法院最终判了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给那些想挑战司法权威的人敲响了警钟。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披露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目前的执行监管体系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要想彻底解决“限高令”被架空的问题,就得从制度协同和技术防控两头一起发力。一方面得把人民法院跟公安、交通、民航这些部门的信息联网核查机制建起来,实现“一人被限高,多证联动控”;另一方面客运服务机构和票务平台也得严格把关购票人的身份信息核验,绝对不能帮着规避监管。 对于“代订机票车票”这种灰色产业链也不能手软,它既助长了失信风气,组织者和协助者还可能构成犯罪。除了加强技术防控和加大惩戒力度之外,还得把法治宣传教育做好。要多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这些方式告诉大家违反“限高令”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引导大家自觉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 申请执行人也要有线索发现和举报意识,配合司法机关查证这些行为。只有大家一起努力形成共治氛围,“限高令”才能真正起到作用。这不仅是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为了营造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有了力度正义才触手可及;诚信有了保障发展才能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