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剑指预制菜冒充现炒乱象

预制菜行业乱象引发监管关注。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化食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网络餐饮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引发广泛关注。 该案起因于消费者投诉,反映从外卖平台点餐时选择标注现炒的商家,实际收到的却是预制菜品,食用后出现不适症状。蒙自市检察院随即展开调查,当地餐饮经营集中区域发现6家商户存在预制菜冒充现炒、后厨环境脏乱、冷藏温度不达标、解冻后重复使用等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检察机关督促外卖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入网商户若使用预制菜必须在线上显著位置标识。在市场监管部门配合下,外卖平台与商家签订预制菜明示承诺书,引导11家餐饮商户在平台明确标识预制菜使用情况。 预制菜信息不透明问题由来已久。作为食品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预制菜具有卫生标准可控、便于小型餐饮店经营等优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然而,部分商家为追求利润,将预制菜冒充现炒菜品销售,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经营者在使用预制菜过程中存在储存条件不达标、反复解冻使用等食品安全隐患,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 消费者权益保障面临双重挑战。一上,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无法做出真实选择,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优胜劣汰作用,诚信经营者反而处于竞争劣势。另一方面,预制菜本身虽然可以做到安全可控,但实际经营环节,部分小型餐饮店后厨环境恶劣,冷藏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使原本安全的预制菜品变成食品安全隐患。 国家层面正加快完善预制菜监管制度。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经营实际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使用预制菜的应当真实准确标注。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公告征求意见稿,同样强调自主明示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征求意见稿对预制菜储存条件提出明确要求,需冷冻产品冻结结束时中心温度应不高于零下18摄氏度,需冷藏产品中心温度应为0至10摄氏度。这些技术标准为预制菜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标准能否在所有餐饮场所得到严格执行,仍需监管部门持续跟进。 自主明示制度落地需要法律保障。虽然国家层面鼓励自主明示,但有关规定尚未明确具体处罚措施,执行效果有待观察。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预制菜监管的实践表明,法律监督在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上不可或缺。预制菜冒充现炒行为涉嫌欺诈,应当受到法律严惩,不能仅靠商家自律。 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除了要求商家明示预制菜使用情况,还应加强对餐饮经营场所的日常检查,重点关注预制菜储存条件、加工流程、卫生环境等关键环节。对于违规经营行为,应当依法从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平台企业应当承担更多责任。外卖平台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中介,掌握大量交易数据和商户信息,有能力也有义务对入网商户进行有效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建立预制菜标识系统,完善消费者评价反馈机制,可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预制菜行业发展,关键在于确保信息透明、责任到位、监管落地。只有让"明示"成为底线、"安全"成为前提,才能实现行业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