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浙江省杭州市最近发生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儿。大约三个月前,网约车司机蔡师傅接到了一个单子,得给乘客送点东西。车上有个乘客手指断了,情况挺紧急,眼看着得赶紧送去医院。他们开了没多远,就遇到了萧山区交警大队的人。那交警坐在警车里面,穿着巡防的衣服,警灯也闪着呢。乘客立马就给警察求助了。警察核实了一下,确实有个伤者在车上,就赶紧通过电话沟通了一下,告诉蔡师傅说“跟牢我”,还把他的车牌号记下来了。没想到的是,跟了几百米之后,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蔡师傅的车和一辆正常方向行驶的私家车给撞了。蔡师傅后来回忆说,前面的警车是红灯的时候就开过去了,他也就跟着开到了路口中央。结果出事了。 出事后萧山区交警中队一开始就认定蔡师傅因为闯红灯要负全部责任。这事儿让蔡师傅心里挺不舒坦的,觉得自己是在交警明确引导下救人的行为,属于做好事的情况。听说交警部门还想给他个“见义勇为”的称号,顺便再给他点补偿呢。不过蔡师傅没答应,毕竟他这段时间不能开车营运了有四十多天,保险费也得涨一大截呢。他就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了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去了。杭州市交警支队复核之后觉得原来的认定有点不清楚,就让萧山区交警大队重新查一遍。 今年1月8号的时候,萧山区交警大队又查了一遍,还是说蔡师傅闯红灯负全责。这就给蔡师傅弄得挺委屈的了,“我是跟着你们警察走的啊,怎么能让我背锅呢?” 记者也去找萧山区交警大队核实过情况了,那边说是根据上级的意见补充调查完了才这么定的。 有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就说了:“就算是有警务人员在前面领着走呢,后面的司机也得自己注意安全才行。” 得好好看路口的情况吧?“你不能随便跟着别人闯红灯啊”,这是得有责任的。 要是还觉得不服气呢?律师还说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行政诉讼呢。让法院来判判看责任比例是多少嘛。 这事在网上也是吵得挺热闹的:有的网友支持交警定的责任呗。“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开车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嘛”。 不过也有网友挺同情蔡师傅的处境:“这是救人啊!”“如果这样做还要负全责”,“可能会把大家做好事的积极性都挫伤了”。 还有网友建议遇到这种急事儿最好别自己开车跑了吧?第一时间打120或者110求助呀!让警察来协调开条正规安全的绿色通道才是最好的办法。 这个事看起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法认定问题呢,但其实还涉及到了情理法好多层面的问题呢!这就是对咱们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规遵从性提了个醒呀!也给执法部门出了个难题:怎么在复杂的现场情况下规范引导、明明白白地分清楚责任呢? 这事儿也反映了社会上希望能有个更完善的制度环境吧:既能保护好大家做紧急救助这种好事,又能鼓励大家去做!“怎么在保护法律的刚性和维护交通秩序安全的同时”,“还能鼓励大家弘扬见义勇为和互助友爱的风气”,“让每一份善意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和温暖的回馈”,这是留给大家共同思考的命题呀! 法律执行的时候还得有温度才行嘛!“这样才能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也守护住社会的良善根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