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批复同意江门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提速并严控风貌破坏

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的批复文件,标志着江门市正式跻身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行列。该认定不仅是对江门文化底蕴的官方认可,更意味着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进入系统化、标准化新阶段。 作为中国著名侨乡,江门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突出。开平碉楼与村落、侨批档案两项世界遗产,以及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构成了其文化保护的坚实基础。近年来,当地已出台专项保护条例,投入数亿元对赤坎华侨古镇、骑楼建筑群等实施抢救性修缮,形成“立法+资金+技术”的全链条保护模式。 此次批复对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需重点维护传统街巷肌理与空间尺度,禁止擅自拆除历史建筑。这些规定直指当前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建设性破坏”问题。据住建部门统计,近五年广东省因城市改造导致的历史建筑损毁案例中,约三成与监管缺位直接涉及的。江门通过前置立法约束,为历史风貌留存提供了制度样本。 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成效已然显现。《让子弹飞》《狂飙》等影视作品取景拍摄,带动侨乡建筑知名度跃升。2023年,江门文旅收入同比增长27%,其中碉楼景区游客量突破历史峰值。这种“影视IP+遗产旅游”的融合路径,为同类城市提供了可复制的开发经验。 根据规划,省级部门将组建专家团队驻点指导,重点支持历史街区微改造、非遗技艺传承等项目。江门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准,建立数字化保护档案,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保护的新机制。业内专家指出,从“省级”到“国家级”的升级,需在保持原真性的同时创新展示手段,这或将成为岭南文化保护性开发的标杆工程。

江门获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称号,既是对其保护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期许。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在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推进现代化建设之间取得平衡,是江门面临的重要课题。江门的实践表明,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创新发展的理念,就能让历史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命力,成为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力量。该探索对其他地区的文化保护工作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