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矛盾纠纷点多面广、类型多样,既有相邻关系、婚姻家事等“熟人社会”高频矛盾,也有合同履行、民间借贷等利益纠葛。
一些案件事实并不复杂,却因情绪对立、信任受损、履行能力不足等因素长期僵持,出现“案结事未了”的风险。
对秦岭山区的基层法院而言,如何在有限司法资源条件下提升调解质效、审判说理力度与执行兑现能力,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原因:一是纠纷发生多在社区乡村,社会关系紧密,矛盾往往夹杂亲缘、邻里与信用评价,一旦处理方式单一,容易激化对立。
二是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约束、履行责任、违约后果认识不足,遇到困难更倾向拖延观望。
三是基层法院过去在立案、审判、执行衔接方面易出现“断点”,调解、裁判、履行之间缺乏联动,导致“调而不履、判而难执”。
四是经济下行压力、创业失败、资金链紧张等现实因素,使部分当事人客观上履行能力下降,单纯强调对抗性程序不利于矛盾实质化解。
影响:矛盾纠纷能否及时化解,事关基层社会稳定与营商环境。
纠纷久拖不决,既增加当事人诉累和成本,也容易引发新的纠纷甚至群体性风险;执行难、履行弱会削弱裁判权威,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反之,若能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实现“情理相融、定分止争”,不仅能把法律规则的刚性落到实处,也能把社会诚信、邻里互助等价值导向树起来,形成良性治理循环。
对策:围绕“促和解、促履行、促治理”目标,柞水县人民法院依托地方孝义文化资源,系统构建“孝义法苑”解纷机制,把“孝、义、情、法”贯通到立审执各环节,推动纠纷从“末端处置”向“前端预防”延伸。
在诉讼前端,设立调解平台,吸纳乡贤、族老等熟悉社情民意的人参与家事、邻里、合同等纠纷的先行调处,把“和为贵”“让为贤”等价值倡导转化为协商语言,降低对抗情绪、缩短沟通距离,推动更多纠纷在立案前就地化解。
在审判环节,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强化释法说理和价值引领,在相邻关系、民间借贷、合同履行等案件中,把诚信守诺、睦邻互助等理念融入裁判阐释,做到法理清晰、情理可感,让当事人更易理解裁判逻辑、接受裁判结果,减少衍生矛盾。
在执行环节,推行善意文明执行与督促自觉履行相结合:对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依法引导其制定分期履行计划并强化信用约束;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权利兑现、裁判落地,维护法律权威。
以近期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案件因创业受挫、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拖欠租金多年。
承办法官在调解中一方面引导当事人以互谅互让缓和对立,另一方面强调合同信用与履约责任,通过“背靠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最终促成分期支付、腾退房屋、补偿与违约条款等一揽子协议,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小案不小办,折射的是机制对“解法结、解心结”的支撑作用。
同时,该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广巡回审判与普法宣讲,把法庭搬到社区院落、田间地头,以群众听得懂的方式讲清法律规则、讲透行为后果。
数据显示,2025年该院开展巡回审判46场、普法宣讲68次,推动“遇事找法、处事循义”逐步成为基层共识。
前景:从实践看,把地域文化中的向善、守信、重诺等共识转化为矛盾化解的“共同语言”,有助于降低诉讼对抗、提升履行自觉,进而推动社会治理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预防”。
下一步,机制能否持续见效,关键在于标准化与法治化并重:既要把经验固化为流程规范、评估指标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可复制的工作体系;也要坚持依法办案底线,确保调解不越界、裁判不失衡、执行不走样。
随着上级法院指导帮扶持续深化、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孝义法苑”有望在更大范围内释放治理效能,为山区县域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培育提供可借鉴路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的价值在于服务。
柞水县人民法院将深厚的孝义文化底蕴融入司法实践,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是对人民法院职能使命的深刻理解。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基层法院不仅要依法行使司法权,更要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通过文化自信和司法创新,让法治精神与人文情怀相融相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生态。
柞水县人民法院的实践证明,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基层法院完全可以在"脱薄"中实现蜕变,在创新中赢得民心,在服务中彰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