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四五"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重污染天数降幅达25%创历史最优

生态环境部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环保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数据显示,经过五年的持续努力,我国环境质量指标实现全面向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气污染防治上,成效最为显著。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优良天数比例创有监测以来最高水平,重污染天数减少25%。这个成就来自于我国坚持不懈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通过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管控、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多管齐下的措施,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水环境质量改善同样令人瞩目。全国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水体质量整体向好。其中,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太湖连续2年水质达到Ⅲ类,这些重要水体的稳定改善充分说明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较2020年提高7.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表明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我国基本消除了重污染天气现象,劣Ⅴ类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这些"三个基本消除"的目标达成,标志着我国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同时,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过90%,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增强,充分说明生态环保工作的成效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可。 这些成就的取得,源于我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通过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我国形成了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同时,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循环经济发展等举措的推进,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展望未来,我国生态环保工作仍需继续深化。虽然已效果显著,但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仍需巩固,部分地区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强化源头防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的态势持续保持。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只是指标变化,更是治理体系、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调整的结果。阶段性成果来之不易,更需持续巩固。面向未来,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才能让“蓝天常在、清水长流、净土永续”从目标走向常态,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强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