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实践中,民警依法履职遭遇不实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2025年11月,祁门县祁山派出所民警王浙龙处理一起报案时,经全面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终止调查决定。因对结果不满,报案人随后提出投诉,质疑民警存在违规办案行为。 针对这个投诉,祁门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立即启动核查机制。专项核查组严格对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对案件受理、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展开全面复查。经过缜密调查,最终确认投诉内容与事实不符,民警执法过程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 此类事件暴露出当前执法环境中的深层问题:部分群众对执法程序理解不足,个别人员滥用投诉渠道,这不仅消耗行政资源,更可能挫伤民警执法积极性。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受理的投诉中,经查证属实的占比约15%,如何平衡群众监督权与执法权威成为重要课题。 祁门县公安局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一上通过制度化程序为民警正名,消除不实投诉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坚持"严管厚爱"原则,既规范执法行为又保障执法权益。该局近年来已建立完善《民警维权工作规程》,形成投诉核查、正名通报、心理疏导等全链条保障机制。 从长远看,此类正名机制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对民警而言,能增强职业安全感和荣誉感;对群众而言,有助于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对社会而言,可促进形成尊重执法、理性表达的良好氛围。有一点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已有代表提议制定《执法人员权益保障条例》,预示着民警维权将迈向更高层次的制度化保障。
公正执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石,而保障执法者的权益则是维护该基石的前提;祁门公安此次为民警正名,看似是个案处理,实则传递出明确信号:组织不会让秉公履职者寒心,制度应当为担当者撑腰。只有这样,执法权威才能真正树立,法治精神才能在基层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