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国推开,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这个制度通过社会互助共济机制,为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的过程中,这项制度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16年,长期护理保险15个城市启动试点。经过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0年覆盖49个城市,2025年底已拓展到92个试点地区。十年间,制度覆盖人群从零增长到3.08亿,基金累计支出超过1000亿元,充分证明了这一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02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更明确,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目标是在2028年底前实现全国基本全覆盖。 筹资机制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承受能力。根据有关意见,筹资实行费率制,总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对在职职工,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月收入10000元的职工个人月缴费约15元,单位缴费15元,合计30元。退休人员以养老金为基数缴费,月养老金5000元的退休职工个人月缴费约7.5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职工或居民身份参保。城乡居民保费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政府给予补助。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表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补助责任,2026年预算已做出安排。总体来说,月收入在3000至10000元的大多数人群,个人月缴费在5至15元之间。在职职工缴费可从医保个人账户划扣,不增加额外现金负担。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政府还将对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分类资助。 待遇保障范围的确定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度起步阶段,保障对象主要是重度失能人员,即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全天候照料的人群。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介绍,失能等级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层次,起步先保重度,未来国家层面将研究扩大到中度失能人员。为确保公平性,失能等级评估采用全国统一标准,各地"共用一把尺子"。 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化设计充分尊重参保人的实际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而是通过定点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三种服务方式:居家护理,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社区护理,在日间照料中心等地接受非全天服务;机构护理,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全天服务。考虑到大多数老人希望"养老不离家",政策鼓励选择居家和社区护理,在基金支付上给予倾斜。报销上,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职工和居民的实际缴费水平差异而有所不同,并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迈向更加成熟的新阶段。这项惠及亿万家庭的民生工程表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随着制度的完善,一个更加公平、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障网正在织就,将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