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记得李健的一首老歌《传奇》吧?那首歌2010年让王菲在春晚上唱火了,结果他当初才拿到约90元的版权费。李健后来回忆说,那时候版权机制太模糊,搞得他还得去打官司。这种被创作人该有的尊重没得到的痛苦,让他一直记在心里。所以现在他特别在意版权这一块。 后来到了2017年,《我是歌手》还在筹备呢,李健听了许飞写的《父亲写的散文诗》特别感动,就想翻唱这首曲子。可他没有许飞的微信,就用老人机连着发了三天短信求授权。短信内容特别简单,就一句“《那年夏天》能授权给我唱吗?”,连标点都没加,名字也没落下。 发了三天都没人回他短信,李健就去微博私信找许飞了。最后好不容易打通电话谈妥了。许飞当时觉得能被李健翻唱已经很荣幸了,不想让他给钱。但李健态度特别坚决,一定要签合同、把钱给够。他说创作人得有饭吃,这是他们的生活来源。 许飞后来在2023年的《鲁豫有约》里提到这件事时说,当时她的歌挺冷门的,根本没想到会被李健看上。她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后来被他那股执着劲儿打动了,爽快地答应了授权。对她来说这不仅仅是合作,更让她的歌被更多人听到了。 这事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里可是有明文规定的商业演出用别人的作品必须先授权、后使用、再给钱。权威律师还特意提了三点建议:确认版权归属、保留凭证、别存侥幸心理。一旦侵权被抓包了,可能要赔500万呢。 最近李荣浩维权单依纯侵权翻唱的事儿闹得挺大的。李健以前的那些举动现在又被翻出来了。业内的人觉得这就是音乐圈版权意识觉醒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大家都在学他这种先付钱再办事的做法。 所以你怎么看呢?艺人翻唱的时候到底怎么避开这些版权的坑?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