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出台30 周年为商业广告划清界限

中新网7月4日电 为了防止广告执法出现“泛化”和“机械化”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给部门们印发了指南。今年是《广告法》出台30周年,也是修订后施行10周年。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和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的推动下,我国广告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涌现,商业广告和其他商业宣传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份《指南一》主要围绕“什么是商业广告”展开,给它定下了明确的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把这条线划清之后,指出商业广告通常由广告主自己发布,或者委托别人发布。 这些广告通常都有营销性、媒介性、受众不特定性和非强制性等特点。这个指南还为区分广告和其他商业信息提供了一些理论依据。此外,这个《指南一》还针对执法过程中难以区分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具体的案例和解决方案。这样一来就可以更清晰地界定哪些属于违法行为的范围,从而让执法部门明确职责边界,指导他们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指南一》的发布有助于解决社会上的一些疑虑。这个新措施将帮助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过于宽泛或机械化的问题,进而促进规范的广告监管工作开展。 所以给市场营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就成为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