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讨薪太难被迫辞职被判赔16万违约金

说起网上当主播碰到麻烦事,还得注意那些个“霸王合同”。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主任吴有兰就给咱们讲了个例子。虽然“劳有所得”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这新业态的劳动者想维权可真不容易。就拿小美来说,2024年1月她来检察院诉苦,说自己因为讨薪太难被迫辞职,结果反而被前公司告到了法院,被判赔一大笔违约金。咱们检察部门感觉这事有点不对劲。 时间倒回2022年4月,小美跟某传媒公司签了合作合同,说好做两年主播。到了2022年8月,她已经干了5个月活儿,领了2.9万元的直播费。可后面9月、10月的钱公司就是拖着不给,她催也没用,生活压力大了只好跳槽。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2023年3月那个老东家突然起诉她,要她赔将近16万元的违约金。小美觉得自己明明是被拖欠了工资,对方反倒恶人先告状,肯定不会赢。结果一审法院真的判对方赢了,小美当时忙着工作错过了上诉期。 等到案子进了执行阶段,法院冻结并扣划了她的存款后,她才慌了神赶紧去申请再审,结果还是被驳回了。这事儿闹得挺大,检察院组织了听证会听听大家的意见。虽然听证员们行业不同,但大家都觉得主播在签合同时太弱势了,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对的。 我们问小美当时咋签的合同,她说入职时拿的是公司定好的格式条款,她也不懂法,就把工资数目核对一下就签了字。看了合同才发现,对公司拖欠报酬这种事到底谁负责根本没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为了重复用而准备好的合同明显对公司有利,还不跟对方说明情况,就是“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2024年7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建议把案子发回重审。为了让法律和人情都顺理成章,我们还去找了最高院类似的判例。最后大家都觉得如果损失难算清楚的话,违约金最多也就跟主播实际拿到的钱差不多。小美才拿了2.9万呢,一审判她赔16万明显太离谱了。 经过我们一番调解努力后,某传媒公司放弃了要16万的想法。2024年8月双方终于谈拢了达成了调解协议。编辑张苏茜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