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警依法履职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
日前,滁州市公安局以集体正名仪式的形式,为5名在执法过程中遭遇诬陷投诉的民警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充分体现了公安机构对一线执法者的坚决保护和制度性关怀。
问题的出现源于执法实践中的复杂现实。
据了解,部分群众在对公安执法决定不满时,采取恶意投诉、诽谤诬陷等手段对民警进行骚扰和诋毁,严重影响了民警的工作声誉和心理状态。
以此次正名的民警孙亚军为例,其在依法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后,因群众对认定结果不满,遂对其执法态度进行投诉。
经调查核实,该投诉完全缺乏事实依据,属于典型的不实投诉。
这类现象虽然并非普遍,但一旦出现,对民警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可能动摇其履职的积极性。
为系统解决这一问题,滁州市公安局主动作为,建立了具有创新意义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协同参与,形成了纵横联动的工作机制。
更为重要的是,该部门制定并下发了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明确界定了民警依法履职中不实投诉的四类情形,规范了群众诉求的受理渠道、调查流程和结果反馈机制,使维权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规范,从零散处理转变为制度化保障。
这一工作机制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自2025年以来,滁州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已累计为45名遭受不实投诉的民警开展维权正名,数字背后是被冤枉民警名誉的恢复、心理的抚慰和工作热情的重燃。
在集体正名仪式现场,接受正名的民警表示,这不仅是对个人工作的认可,更是感受到了组织的坚强后盾,这种制度性的支持对于激发全体民警的工作热情具有重要意义。
从更深层面看,保护民警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并非对立关系。
为民警正名的过程,实质上是依法行政、规范权力的过程。
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诉甄别机制,既能有效遏制恶意投诉行为,也能确保真实有效的投诉渠道畅通,形成了对民警和群众双向保护的平衡。
这种做法有助于营造尊重法律、相信执法的社会氛围,促进警民关系的良性互动。
执法权威与公民监督权的辩证统一,是法治社会成熟的标志。
滁州的实践表明,建立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既是对依法履职者的有力撑腰,也是对规范执法的倒逼提升。
当每起不实投诉都能得到客观甄别,既还清白者以清白,也让违法诬告者付出代价,方能构筑起法律威严与执法信心良性互动的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