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烟花需求升温 朋友圈私售暗藏风险 多地依法查处并提示转发亦担责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部分商家为规避监管,将销售渠道转向社交平台。安徽淮南警方近日在居民住宅查获135箱非法储存的"加特林"等烟花爆竹,涉案人李某通过朋友圈招揽客户被行政拘留。类似案件在山东寿光、浙江武义等地相继发生,违法者均因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实行专营许可制度。从事零售业务须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经营场所需符合"专店销售、专人管理"等安全条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涉及的负责人指出,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完成交易的行为本质上已构成非法经营,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这类违法行为呈现三个新特征:一是违法者将货物藏匿于居民区,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二是采用"线上接单+线下配送"模式逃避监管;三是部分转发者误认为不直接参与交易即可免责。法律专家强调,根据《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数额超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1万元即构成犯罪,转发者若明知违法仍协助扩散,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应急管理部已部署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整治网络非法销售行为。各地通过大数据监测、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同时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管控。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科学系教授建议,公众应选择正规零售点购买印有防伪标识的合格产品,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购买和燃放迎来高峰期。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自觉抵制朋友圈等非法销售渠道。网民在转发信息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因为一时帮忙而陷入法律纠纷。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贩卖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让节日欢乐建立在安全和合法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