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央行给各家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布置了一项新任务,要求他们在跟客户谈业务时,必须清清楚楚地

2026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给各家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布置了一项新任务,要求他们在跟客户谈业务时,必须清清楚楚地把贷款的综合成本给列出来。针对这件事,央行还有金融监管总局的几位负责人专门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解释了制定这个新规的背景。 为啥要搞这么一个规定呢?主要是因为近几年咱们个人贷款市场发展特别快,虽然这给大家消费、做生意帮了不少忙,但是以前在收费这块也有不少不透明的地方。有些贷款机构把利息、手续费弄得乱七八糟的,不仅容易让消费者闹纠纷,还影响了国家的利率政策效果,削弱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所以,监管部门觉得有必要出台一个更详细的规定,把贷款息费的范围、操作方式都规定得明明白白,这样既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能让惠民政策传导得更顺畅。 这次的《规定》到底说了些啥?说白了就是要求所有跟个人贷款相关的成本都得算进去。不管是平时正常还款时借款人要付的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还是万一逾期了要交的罚息这些“或有成本”,都得算在里面。借款人在签合同或者办分期之前,最好先看清楚这些成本项目、怎么收、标准是多少、年化是多少、谁来收钱,还有要是违约了会有啥责任。 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如果是去网点办业务,工作人员得让借款人先在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如果是在网上办的,得弹个窗出来强制让借款人看清楚这张表,看完了再签合同或者办分期。特别是那种在网上买东西用分期付款的场景,商家得在支付页面把贷款本金、怎么分期、手续费是多少、谁来收、年化成本是多少这些信息显眼地标出来。 这个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要怎么填呢?得把贷款本金写上,然后一项一项列清楚银行和合作机构收了哪些费用、怎么收、收多少、谁收的。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算一下正常还钱时借款人要承担的年化综合成本。另外,还要列出如果逾期或者挪用了这笔钱要交的“或有成本”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规范操作,监管部门还做了样表和线上分期付款的页面样例给大家看。 为了保证这个规定能落实下去,监管部门还会请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这些行业组织帮忙监督。特别是贷款机构跟第三方公司合作的时候,必须在合同里写明各方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银行得盯着合作机构的表现,如果发现有违规的行为赶紧纠正;情况严重的话,就得终止合作。 最后还得说说这个成本该怎么折算成年化利率。这时候得参考央行之前发的那个《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用内部收益率法把各项费用都算成年化的水平再加起来。 这个《规定》从2026年8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不过有个讲究叫“新老划断”,就是说新规出来后新增的业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办;对于以前签的合同还没到期的那些旧业务呢,就按照之前的老规矩来处理。 各位银行和相关机构得赶紧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到了2026年8月1日这一天正式开始施行的时候,大家就都得照着这个规矩办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