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医保基金安全面临更隐蔽的违规挑战。随着医保电子凭证、刷脸结算等方式普及,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更便捷,但也有个别人员借便利实施冒名就医、借卡购药、倒卖药品、虚构诊疗、重复报销等行为,侵蚀医保基金。新施行实施细则对基金使用边界作出更细化规定,明确多类情形可依法认定为欺诈骗保,释放从严监管信号。 原因——既有利益驱动,也有规则认知偏差。一方面,部分人将医保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混为一谈,误以为“自己的卡怎么用都行”,甚至把“亲情借卡”当作人情互助,忽视其对统筹基金公平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倒卖药品、空刷套现等黑灰产链条存利益诱导,推动“套现串换”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同时,少数机构和个人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伪造病历处方、挂床住院、超量开药等方式套取基金,手法更隐蔽、危害更大。 影响——基金流失损害公共利益,扰乱医疗秩序与制度公平。医保统筹基金来源于全体参保人缴费与财政补助,具有公共属性。冒名使用、转借牟利等行为不仅造成基金不当支出,还可能挤压真正患者的保障空间,影响待遇可持续。,违规购药、超量开药容易引发药品囤积与转卖风险,扭曲医疗服务供需。对应的人士指出,全国医保联网结算可追溯,监管趋严将倒逼就医购药更规范,也对依法参保、合规享待提出更清晰要求。 对策——在“便利”与“规范”之间划出清晰通道。实施细则强调医保凭证必须本人使用,医保卡、医保码及刷脸结算权限不得交由他人,以本人名义完成就医购药结算。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家庭成员互助需求,政策同时提供合规路径: 其一,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就医结算应使用就医者本人医保凭证,系统按其参保身份执行报销比例与支付政策;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可从已组建的家庭共济账户中,由组建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按规则划扣。需要强调的是,共济共享的是个人账户资金,不共享统筹基金待遇,也不共用报销资格。 其二,亲情账户代出示。亲情账户主要用于家属代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方便老人、儿童等群体就医挂号、结算,但待遇仍归实际就医者,不改变待遇归属。关键在于“可代出示、不可代刷卡冒名”。 在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上,实施细则更明确监管“红线”:冒名使用包括将本人医保凭证、医保码或刷脸权限交由他人,以本人名义发生就医购药结算;套现串换包括倒卖药品牟利、空刷套取基金,以及用医保购买保健品、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牟利;重复报销涉及将应由工伤保险或第三方责任承担的费用违规通过医保报销;虚假就医涵盖伪造病历处方、挂床住院、虚构服务、超量开药等套取基金;转借牟利指长期出借医保凭证并获取现金、实物等非法利益,新规明确可直接认定为骗保。上述规定通过分类列举与规则细化,提高执法可操作性,也为参保人守法用保提供更明确指引。 前景——以制度刚性守护民生底线,推动治理常态化。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监管能力提升以及跨地区联网结算深化,基金监管将更多依靠数据追踪与信用约束,逐步形成“全流程可追溯、全链条可监管”的治理格局。下一步,各地仍需加强政策宣传与便民服务供给,帮助群众准确理解家庭共济、亲情账户等政策边界;医疗机构、药店等定点单位也应强化内控和合规培训,降低因管理松散引发的违规风险。对参保人而言,坚持本人用证、依法共济,是获得长期稳定保障的前提。
医保基金是全民健康的“生命线”,其安全与公平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新规实施不仅是监管规则的细化,也是在提醒全社会更清楚地认识医保边界。只有依法合规使用医保资源,才能让制度更可持续,真正惠及每一位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