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资源禀赋优越,长江横穿东西、大运河纵贯南北,全域2000多条河流纵横交织,水域面积占全国比重最高。然而,丰富的水资源也存在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的课题。将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举措。 改革初期,信息碎片化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税务部门掌握的登记信息、水利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企业实际申报数据等关键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难以形成完整的税源画像。为此,江苏税务、财政、水利等五部门建立了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对外公告、对内辅导、数据交换等工作。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定期开展数据交换,累计交换取水许可证、水资源税税源信息等数据36万余项,实现取用水信息线上共享全覆盖。通过联合摸底调研,建立了全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清册,做到"税源清、底数明"。 改革过程中,税务部门针对企业的具体困难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服务。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因取水口分布在多个区域,面临复杂的申报和开票问题。税务部门及时提供政策讲解和流程演示,使企业顺利完成了过渡。这种"一对一"的精细化服务,确保了改革的平稳落地。 差别税额机制是此次改革的核心创新。对取用地下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以及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种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形成"高耗水高税负"的倒逼机制。同时,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纳税人实行减征政策,形成正向激励。2024年度,全省72家工业企业因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而上榜,享受2025年度水资源税减征20%的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款1501.21万元。无锡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该政策获得了实在在的税收优惠,全年减免税费超12万元。 改革试点以来,全省水资源税累计入库24.4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该增长既反映了税收征管的规范化提升,也表明了改革政策的有效传导。更为重要的是,在基本没有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企业的节水用水意识逐步增强,绿色税收的杠杆效应初步显现。 为更提升征管质效,江苏省税务部门为企业量身打造了水资源税"一户式"征管档案,建立重点取水口"一证一档"信息,精准匹配取水类型、适用税额,实现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这些举措既提高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
水资源费改税不仅是形式变化,更是通过规范稳定的制度安排,将节水责任融入经济发展和企业决策;江苏实践表明,通过协同治理、差别税额和税收优惠相结合——绿色税制既能保障民生发展——又能促进资源节约。实现水资源从"管得住"到"管得好",关键在于制度的持续完善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