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那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快到了,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沙坪坝法院联合区司法局、丰文街道等单位,跑到三河村搞了一场普法活动。咱们看看他们都干了啥:给村民和商家发了消费维权和合规经营手册,还搞了巡回审判,给大家送法律锦囊。现场有个模拟庭审特别有意思,还原了去年国庆节高某去景区玩穿越丛林受伤的事儿。高某从轮胎上掉下来,摔伤了左手和肋骨,他把景区经营的旅游公司告上了法庭。沙坪坝法院审理后说,高某自己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旅游公司也没把安全措施做到位,双方都有责任。现场法官还提醒大伙儿,出门旅游要“先看价,再消费”,遇到纠纷别冲动,依法维权才是正经事儿。还有那些打算在村里开农家乐或者果园的老板们听了也都直点头,赶紧回去检查自家的安全设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