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市场被曝长期售卖过期食品且管理方知情不管,食品安全底线亟待守牢

近日,上海宝山区张庙花鸟交易中心曝出的过期食品销售事件,再次将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推向舆论焦点;面对记者追问,市场管理方以"知道啊"作答,这句坦然的承认背后,隐藏着对法定职责的漠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其系统性。记者调查发现,保质期超过一年的草珊瑚糖、售价仅为市价四分之一的过期话梅在市场内公然叫卖。更令人警惕的是,市场管理方并非被蒙在鼓里,而是主动参与其中。据报料者透露,管理方曾在检查前向商户通风报信,要求"当日不要摆出",这种"默契"已然演变成了一种共谋。 从法律框架看,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边界清晰明确。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销毁或无害化处理,而市场开办者则负有对入场经营者进行管理、检查的法定义务。这不是建议性条款,而是强制性要求。,这家公司在2025年12月因食品安全问题刚刚被行政处罚,短短三个月后同样问题卷土重来,反映出违法成本与实际收益的严重失衡。 利益链条是问题的根本驱动力。过期食品的进货成本极低,但售价却能与正规商品形成巨大价差,利润空间可观。对市场管理方来说,只要商户按时交租,过期食品的存在似乎无关紧要。当"问题商户"逐渐演变成吸引低价消费者的"特色摊位"时,利益捆绑之下,市场监管就蜕变成了一种有意的"选择性失明"。这种失明的代价,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过期食品的危害不容低估。食品过期后,不仅营养价值流失,更可能滋生细菌、产生毒素,对身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尤其是糖果、饼干等儿童常食用的品类,其潜在风险更加不容小觑。那些为省几块钱购买过期话梅的消费者,实际上是在用健康为代价换取表面上的"便宜"。 当前,过期食品的流通渠道远比公众认知的更加复杂。从农贸市场到城乡结合部的批发点,从电商平台的"临期清仓"到线下摊位的"混着卖",过期食品通过多种渠道进入消费者的购物篮。这表明问题不仅存在于个别市场,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对于此事的追问不能止于商户的"违规售卖",更要指向市场管理方的"知情不报"。市场开办者作为市场秩序的第一道防线,其监管职责的履行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当这道防线出现缺口时,监管部门的后续执法也会面临更大的难度。因此,需要深入完善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其在食品安全中的主体地位,并建立更加严格的问责制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起事件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只有通过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对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必须零容忍,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保障市场秩序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