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二审调解化解十二年国企改制股权纠纷 襄阳中院破历史遗留难题促企稳民安

一起跨越12年的股权纠纷近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源于1999年国企改制,职工陈某出资认购股权,后因股权转让引发分红争议。

陈某离世后,其妻女继承维权诉求,但因证据不足一审败诉。

案件二审阶段,襄阳中院以调解为突破口,化解了这一历史遗留难题。

纠纷成因复杂多元。

该案具有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征: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余年,历经国企改制、股权流转、继承法律等多重环节;档案资料残缺不全,企业经营主体多次变更;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公司法、继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这些因素导致案件事实认定困难,法律关系界定模糊。

纠纷久拖不决带来多重负面影响。

对当事人而言,维权过程漫长艰辛,经济利益与精神压力双重困扰;对企业而言,纠纷悬而未决影响正常经营,存在连锁诉讼风险;对社会治理而言,这类历史遗留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影响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面对这一棘手案件,襄阳中院创新工作方法。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俊庆带领团队确立了"调解优先、彻底化解"的工作思路。

法官团队通过半天庭审厘清案件脉络,锁定股权转让程序、分红核算标准、继承人权益保障三个核心争议点。

随后开展密集调解工作,先后组织五次面对面调解,十余次电话协调,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调解过程中体现了司法智慧。

法官既向企业阐明职工的历史贡献,又向当事人解释法律风险;律师积极配合,主动减免费用促成和解;最终双方从最初50万元的分歧逐步达成一致,企业一次性支付150万元补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局面。

本案的成功调解具有示范意义。

在当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司法机关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襄阳中院的实践表明,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需要兼顾法律原则与现实情况,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的价值不止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修复关系、传递温度。

面对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司法机关以更大的担当和更深的温度去化解。

襄阳中院的这次实践表明,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以精准调解、温情司法为路径,既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也能保护企业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这种司法智慧和人文关怀,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