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病危时擅自转走60万夫妻共同财产

2022年1月,被继承人张某丙的生命走到了尽头。父亲在去世的前一天,妻子王某将银行卡里的60余万元给了她的妹夫李某。张某丙和前妻的孩子张某甲、张某乙怀疑继母这样做是为了减少他们应继承的遗产。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这个案子。 张某甲和张某乙觉得继母在父亲病危时转移巨额财产,明显是想占他们便宜。继母王某辩解说这笔钱是还给妹夫李某的购房款。2017年的时候,李某想买房,分几次从新疆带现金到上海给王某,加起来大约55万元。后来因为丈夫病重没过户,去世前她决定把钱还给李某。 李某也坚持这笔钱是他借给姐姐的购房款。面对争议,法院调查后发现被告的话疑点很多: 1. 双方说有现金往来却没有任何书面凭证; 2. 李某收入一般却声称借了50万巨款; 3. 王某说不会用银行卡却有很多存取记录。 法院最后认定:王某在丈夫病危时擅自转走6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合理解释。她的行为损害了子女的继承权。判决王某给张某甲和张某乙应得的份额。 王某不服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现在案子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