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发布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 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框架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我国"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亟待完善。

此次出台的准则直击当前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数据可比性不足等核心问题,通过系统性规范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制度空白。

准则的制定源于多重现实需求。

从国际看,全球已有136个国家和地区承诺碳中和目标,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于2023年发布气候披露标准,倒逼中国企业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从国内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而现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碎片化现象,仅科创板上市公司强制披露ESG报告,覆盖面和深度均显不足。

该准则的创新性体现在三大维度:一是构建"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目标"四维披露框架,要求企业披露董事会气候监督职能、转型战略路径等22项核心内容;二是首创"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引,涵盖供应链上下游间接排放;三是建立"重要性"判断标准,明确企业需披露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

分析人士指出,准则实施将产生深远影响。

短期看,有助于金融机构精准识别气候风险资产,避免"洗绿"行为;中期将倒逼企业优化低碳技术投入,目前试点碳市场已覆盖年排放量51亿吨的重点企业;长期而言,为我国参与国际可持续标准制定提供制度话语权。

据测算,若2026年全面推行强制披露,预计可带动超2000家上市公司年均减排3%-5%。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采取"自愿实施"的渐进式路径,既考虑企业适应成本,也为后续完善留出空间。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配套措施方面,生态环境部正开发企业碳核算云平台,金融监管部门拟将披露质量纳入绿色信贷评估体系。

前瞻未来,随着2025年全国碳市场扩容至水泥、钢铁等八大行业,气候信息披露将与碳定价形成政策合力。

专家建议分"三步走":2025年前重点培训第三方核查机构,2027年扩展至重点排放行业,2030年前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实质性趋同。

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全球共同挑战,也是产业升级和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机遇。

以试行准则为起点,把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做实做细,既是提高透明度、增强信任度的制度安排,也是推动企业把风险管住、把机遇抓牢的治理要求。

随着规则不断完善、执行逐渐深化,信息更透明、治理更有效、转型更有序的绿色发展格局有望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