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的一个新政策,要把发电侧的容量电价机制给优化一下,这就能给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注入一股动力。电力系统需要时刻保持与用电需求匹配的“可靠容量”,而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这些能调节的电源,它们在关键时刻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电源在新能源大发时主动让出发电空间,在无风无光或者用电高峰时迅速出力,保障电网安全。现在发布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核心就是给这类调节电源的容量价值进行经济补偿。它不是单纯地调整价格,而是对发电侧调节能力的一种价值认可。这个机制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市场原则,通过分类施策、科学定价,建立健全对这些调节电源的补偿机制。 为了适应能源结构转型加快的形势,我国提出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个机制能够解决传统单一电量电价难以完全反映调节电源系统价值的问题。《通知》体现了精准化、差异化的政策导向,对于煤电这一主要的调节电源,要求各地提高容量电价标准。对于气电和抽水蓄能这些高性能的调节设备,政策也给予了鼓励和保障。尤其是《通知》首次明确建立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根据放电时长和顶峰贡献等指标确定电价标准。 杨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的研究员,她指出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是国际成熟电力市场的普遍经验。这个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保障电力系统充裕度,还能稳定调节电源企业的经营预期。这次政策的深远意义在于多重目标协同推进,短期能调动投资积极性满足需求,中长期能推动新能源更大规模安全并网。 这个政策不仅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扫清障碍,还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创造条件。它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大局,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 总之,《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是一项关键制度创新,在这个过程中,《通知》既着力夯实电力保供基础又着眼长远变革能源体系结构。这个机制落地运行后能形成一个安全可靠、灵活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