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搞了个挺有意思的活动,叫“进商场、进社区”。佟欣老师是通讯员。这次活动啊,他们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商家和老百姓的家门口,用大家都能听懂的话来讲法,不光能帮商家守规矩,还能让咱们消费者心里有底。 上午,法庭的人直接去了长春中商世界里购物中心。他们特意挑了些近年来商场里发生过的真实案例来讲。比如说有的商家挂着“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的牌子,这其实就是霸王条款,法律不认可;还有“最优质”“第一”这种词儿在广告里用也是违规的,得小心着点;再有商品标价得老老实实标原价,不能瞎编哄抬物价。现场大家互动得可热烈了,商户们拿笔记本记着,有经营上的难题都提出来问。有个卖衣服的店主说,以前光想着商品质量好就行,哪知道宣传和售后这儿还有这么多坑啊,这回算是给咱们排雷了。 下午他们又转战富强社区超市,参与了个“普‘法’进集市”的活动。主要就是给居民讲讲像七日无理由退货、保健品消费这些事儿怎么维权。有个大爷挺着急的,说自己买了个保健品感觉是假的,吃了没效果也不敢退。干警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告诉他得留好收据和付款记录,先试着和商家商量退换货;如果实在不行就去消协投诉;要是钱赔得多还不行,还能去法院告他。最后大爷握着干警的手直道谢。 这个“3·15”,高新法庭不光给商家划清了法律底线,也给老百姓撑起了维权的“蓝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商场、洒进社区,这才是最生动、最暖心的保障。初审广辉,复审韩蕊,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