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机关深挖恶势力"保护伞" 5名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获刑

问题:恶势力多次作案为何长期“漏网” 典型案例显示,南京某区曾出现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滋事斗殴并造成重伤;同时,滕某等人在多处游戏厅组织赌博,赌资数额巨大。按常理,这类具有持续性、聚集性、社会危害明显的犯罪应当尽早进入侦查并依法打击,但对应的人员却一度长期脱离侦控、未被及时查处,导致案件久拖不决、风险累积,社会关注度持续上升。 原因:异常办案环节暴露监督短板与权力寻租空间 检察机关梳理两条犯罪链条涉及的案件时发现,多起案件存在“该查未查、处理降格、侦查迟缓”等异常情况,反映出个别环节对法律规定执行不严、线索核查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异常并非偶然,而与“保护伞”问题交织在一起: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影响案件走向,形成不当干预,使犯罪团伙在一定时期内逃避打击、逐步坐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不仅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也会释放错误信号,带来更深层的治安与治理风险。 影响:从个案拖延到系统性危害的外溢效应 恶势力犯罪多以暴力伤害、聚众滋事、涉赌牟利等方式出现,直接冲击群众安全感。案件长期未决,既可能导致被害人救济滞后,也容易形成“以赌养暴、以暴护赌”的恶性循环。同时,一旦存在“保护伞”,执法资源会被扭曲配置,正常办案受到不当干预,挤压基层治理的正常生态。该案的查办表明,只有将“打伞破网”与依法惩治犯罪同步推进,才能切断犯罪链条与利益链条的勾连。 对策:以检察监督为牵引,推动异地侦查与全案复盘 针对线索复杂、疑点集中的情况,在相关专项工作指导下,南京市公安、检察机关推动对王某某案开展异地侦查,减少“熟人社会”干扰,为全面取证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全案复盘,沿着“案件—线索—责任”链条深挖细查,锁定并依法追究时任某公安分局局长蒋某等5人的刑事责任。司法裁判信息显示,王某某等16名恶势力集团成员于2020年9月分别因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滕某等15人于2023年9月因开设赌场罪、行贿罪获刑九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自2023年12月以来,蒋某等5人因徇私枉法等罪名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传递出对“保护伞”依法严惩的明确信号。 前景:以专项核查促长效治理,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再上台阶 在依法办案基础上,南京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组织专项核查,对存量案件进行系统清理和纠偏。相关工作仍在推进,已累计核查案件300余件、清理纠正200余件,并将深入拓展至更多类型线索和重点领域,着力堵住“应立不立、应查不查、该侦不侦”等风险点。下一步,通过完善线索移送、同步审查、责任倒查和类案治理机制,有助于把个案经验转化为可复制的治理做法,实现惩治犯罪、纠正偏差与规范权力运行的综合效果。

法治社会不容黑恶势力滋生,也不容“保护伞”为虎作伥;南京检察机关查办的这起案件表明,扫黑除恶必须坚持“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对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依法从严追责。只有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及时清除害群之马,才能维护司法公正,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对法治的信心,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