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律协会长因贪污受贿逾800万元被判刑十年九个月并紧急罢免

山东曲阜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刑事判决,济宁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国庆启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本案涉及22起犯罪事实,其中贪污1起、受贿21起,暴露出个别司法行政干部在权力运行中失守失控的问题。根据判决书,国庆启在2008年至2024年间,利用担任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21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等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844万余元。法院扣押其贪污、受贿所得孳息约865.7万元,并追缴其受贿所得6万元,金额大、牵涉面广,性质严重。

这起跨度十六年的腐败案件,暴露出个别干部底线失守,也提示制度监督仍有薄弱环节。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关键在于以案促改、堵塞漏洞,把个案惩处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动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检验,法治的力量才能更有效地约束权力、守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