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了个判例,解决了这个困扰很多老师和家长的难题

体育课虽然能让学生身心健康,但总难免有受伤的风险。责任到底该谁负呢?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了个判例,解决了这个困扰很多老师和家长的难题。来听听这个故事吧。小豪和小娜是两个小学生,2022年9月,体育课上足球练习时,小豪抢球摔倒,脚骨折了。小豪的家长郭某认为是小娜故意从后方撞的,所以要让小娜赔钱,还怪学校没管好。但小娜的家长觉得是意外,谁也不想的。双方一直没谈拢。 2023年9月,郭某把学校和小娜告上了法庭,要求赔二十多万块。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仔细看了双方的说法和监控视频,没发现小娜故意撞人的证据,公安也查不出她有错。体育活动本身有风险,如果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伤,一般就不算侵权。而且体育老师一开始热身时看着大家呢,后来又在场边盯着呢。 小豪摔了之后,老师立马叫救护车联系家长,学校已经尽到了责任。所以最后法院驳回了郭某的要求。这个判决生效了。法官说了,学校组织体育活动是好事,但有时候得让学生自己承担点风险。学生虽然未成年,但踢球时还是有点风险意识的。这次案例告诉大家:体育课得听老师话、小心一点才行。 家长要多给孩子讲讲安全的道理;学校设施要完善、管理要跟上;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