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都知道,现在中国的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大家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让老年人能过上幸福的晚年,这可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福祉。不过,有些养老机构搞的预付费模式,其实藏着很多风险,把老年人的钱袋子都给掏空了,产业发展也不规范。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就提了个建议,说要把“预付式”养老服务的立法给完善一下,让老年人心里更踏实点。 其实这本来是养老机构为了减轻压力、满足老人多样化需求想出来的点子,是双赢的好事。可就怕有些经营者把这变成了圈钱的工具。贾宇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设置不公平的退费条款,有的钱收了就不管了,有的明明是卖房却打着养老的幌子,还有的搞虚假宣传诈骗。这些问题相互纠缠着,既损害了老年人的利益,又拖累了产业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2018年修订的版本,现在看来已经跟不上形势了。2020年民政部虽然修订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可还是缺乏具体的监管措施。 虽然2024年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手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但执行起来力度不够。贾宇觉得根本的办法还是得靠法律兜底。他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加上一条规矩,禁止养老机构用不公平的条款限制老人解约退费的权利。同时还得把新型的康养社区、老年公寓也纳入监管体系,明确谁来管、怎么管。 还有个问题是名义上搞养老实际上是卖房子。《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现在只笼统地说不能干跟养老宗旨无关的事,贾宇觉得应该再加上一条:“不得以养老名义变相从事房地产销售业务”。最后,对于那些靠高利息回报忽悠老人交钱的行为也要严惩。贾宇觉得养老是一篇大文章,字字都得沉甸甸的。“预付式”养老服务的发展不是一个行业的事,而是亿万老年人的大事。得靠法律划定界限、司法来衡量责任、诚信来回归服务的本质,让每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 文/本报记者高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