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25年第13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通报了近期全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的最新情况。
本次抽检覆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鲜活农产品等31大类食品品种,样本总量达8362批次,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从检测结果看,东莞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保持稳定向好。
本次抽检中合格样品8210批次,不合格样品152批次,合格率达98.2%,这表明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总体较高。
不过,仍有约1.8%的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针对检出的不合格食品,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迅速有力的处置措施。
根据通告,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的食品采取了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向市场。
这种快速反应机制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本次抽检严格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确保了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监管部门建立的这套系统化、制度化的抽检体系,有助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为进一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公众发布了详细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的渠道进行选购,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
对于预包装食品,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标识,确认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齐全。
购买散装食品时,应当查看容器外或货架显著位置的公示牌,核实生产日期、保质期及食品生产者的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当坚决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产品,以及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购买鲜活农产品时,应主动选择市场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并索要并保存购货票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权。
这些消费提示体现了监管部门"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理念,引导消费者在日常购买行为中主动履行自我保护职责,形成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三方联动的食品安全防护体系。
食品安全是一条贯穿生产、流通与消费全链条的“生命线”。
抽检通告既是对阶段性监管成效的展示,也是对风险隐患的提醒与治理的动员。
只有把依法监管的“力度”、企业守责的“硬度”和公众参与的“广度”结合起来,才能不断夯实安全底座,让人民群众在日常餐桌上获得更稳定、更可感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