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洁柔”商标索赔500万?结果反被法院判赔10万元律师费。 一家信用担保投资实业公司,通过商标转让程序拿到了一枚“洁柔”文字商标,这枚商标核定使用在肥皂、洗涤剂等第3类商品上,虽然一直在沉睡,几乎没被投入使用。但他们把国内生活用纸龙头企业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给告上了法庭,索赔500万元。 可是,法院不仅驳回了他们的所有诉求,还把这个10万元的律师费判赔给了被告。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最近在公众号公布了这个案子的结果。2017年,中山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把第565278号“洁柔”商标给收了过来。这个商标原本一直沉寂着,但他们拿到手后马上就动了手脚:先是密集申请注册了几十个和“洁柔”差不多的商标;然后又盯着中顺洁柔的新品湿巾、洗衣液等跨类商品不放,收集这些产品的包装和宣传资料。 到了2025年初,这个投资公司就把中顺洁柔给告了。他们说中顺洁柔在婴儿湿巾、卸妆湿巾和洗衣液这些产品上用了“洁柔”标识,这是对第3类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要求对方停止使用、公开道歉还要赔500万。 庭审的时候,这个投资公司态度强硬:我们是通过合法程序受让的商标权人,权利清清楚楚程序合法。对方在非纸品类商品上使用“洁柔”,很容易让消费者搞混,明显侵权了。 但中顺洁柔也不是好惹的:“原告原来就是担保公司,从来没干过日化生产经营。刻意去买一个闲置的商标,还大量囤积近似标识,目的就是为了制造麻烦通过打官司赚钱。” 中顺洁柔还拿出证据说:投资公司在买这个商标之前,好几次想注册含“洁柔”的商标都被驳回了。他们转而去买老商标来布局,明显是想搭便车占便宜。 法官冯穗波在判决中强调:“商标不是‘抢注即赢’的游戏筹码。”权利正不正在不在乎有没有证件,更要看是怎么来的、怎么用的。恶意买商标、囤商标来蹭商誉的行为,司法是不会保护的。打官司不能是打压对手的武器,必须得是出于维权本意。 南方+记者郜小平报道说:“这次案件的审理给了‘傍名牌’‘搭便车’的人一记重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