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桂全国政协委员热议三大法律草案 为生态文明与民族发展建言献策

3月8日上午,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的住桂全国政协委员在各界别小组会议上,就三部重要法律草案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讨论;孙大伟、王心富、杨静华、眭国华、钱学明、巫家世、彭健铭、欧余军等委员及列席人员积极建言献策,充分说明了人民政协的民主议政职能。 生态环保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委员们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准确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该草案的制定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在从分散立法向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向转变,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系统、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该转变不仅完善了我国生态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确立了生态保护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民族事务治理获得坚实法治基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体例科学完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一部贴近实际、便于执行的法律。委员们认为,该草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有力保障。这部法律的出台,将深入规范民族事务管理工作,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对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国家发展规划制度实现法治升级。国家发展规划法是规范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法律,将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和监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委员们指出,这一举措使发展规划从单纯的治理工具上升为法治层面的制度规范,通过法治方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这种制度创新有利于将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完善生态环境、民族团结与发展规划三大领域的立法,既回应现实需求,也是面向未来的制度安排。要将法律转化为可执行的规则体系和治理实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