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启动预防性体检费集中退款:2017至2019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为保障群众权益,钦州市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制定预防性体检费退款工作方案,决定向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退还历年体检费用。此次退款源于对政策执行中涉及的问题的纠正,也回应了群众关切。 根据工作方案,退款对象范围已明确:在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在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符合免费体检政策但实际缴纳了体检费的人员,均可申请退款。对象主要包括四类人员: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如熟食加工、凉菜间操作工;生活饮用水供应和管理人员,包括自来水厂及二次供水泵房工作人员;化妆品生产一线员工,涵盖原料称量、灌装、包装等岗位;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如酒店前台、咖啡师、游泳教练、美容美发师等。也就是说,凡持健康证上岗且在上述期间缴过体检费、同时符合免费体检政策的人员,均在退款范围内。 为方便办理,有关部门设置单位和个人两条渠道。单位集中申报需提交加盖公章的退款申请书、缴费发票复印件、已体检人员名册及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材料。个人办理需携带申请书、缴费发票原件、工作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等材料,资料按A4纸规格整理装订以便审核。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申请人须本人到场,以核验身份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从时间安排看,退款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办理地点为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号楼二楼203室。退款流程包括三步:取号后窗口初审材料;财务复核缴费金额及其与免费政策的对应关系;申请人签字确认后,退款退回原缴费账户。相关部门表示,材料齐全的,最迟15个工作日内到账;如因银行卡信息错误退票,需本人再次到窗口补交更正信息。 从工作机制看,相关部门同步提供办理指南和模板文件,包括流程图以及单位版、个人版申请书模板,申请人可提前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备齐材料,以减少现场等待、提高办理效率。

从收费清理到退款落地,钦州市此次专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下一步,如何把阶段性整改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还需要在政策衔接、流程优化和服务保障上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