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浙联动创新乡村运营模式 潮安13村试点"CEO管村"促振兴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既要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起来”,更要让产业和经营体系“转起来”。

当前,不少地区在推进乡村建设过程中仍面临“投入不少、效益不高”“资源分散、缺少统筹”“产业项目同质化、可持续性不足”等问题:一方面,乡村资源要素分布零散,单个村庄体量小、抗风险弱,难以形成稳定的产业链和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经营主体、运营人才相对匮乏,村集体资产与资源禀赋未能有效转化为市场价值,导致村集体增收渠道单一、村民参与度不足。

从原因看,乡村发展正从“增量建设”进入“存量运营”的新阶段,传统治理和项目推进方式与市场规律衔接不够,是制约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因素。

一些乡村在规划、招商、业态导入、品牌营销、运营管理等环节缺乏专业支撑,导致“有资源难变现、有项目难持续”。

同时,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城乡要素流动不充分,也使得部分县域在产业组织能力、项目策划能力与人才供给能力方面仍需补课。

在此背景下,粤浙合作在潮安推进全域乡村运营,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与示范意义。

1月22日,“粤浙携手深化落实‘百千万工程’潮州市潮安区乡村运营大会暨潮安区全域乡村运营合伙人大会”在潮安区浮洋镇举行。

会议以“县域统筹、片区组团、强村富民”为主线,汇聚两地党政部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力量,围绕乡村运营方法、人才机制与合作模式开展研讨,并通过启动仪式宣告潮安区全域乡村运营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同期,潮安区有关部门与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签署合作协议,着眼于以资源互补、经验互鉴提升“百千万工程”落地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探索将“人”置于关键位置。

会上,潮安首批试点村的村支书以“乡村CEO”身份集中受聘,覆盖古巷、浮洋、庵埠、归湖、凤凰、文祠、龙湖、沙溪、江东等镇的13个村。

相关安排强调以本土治理骨干统筹村庄资源与经营组织,推动村庄在产业策划、项目招引、资产盘活、品牌推广等方面形成更强的执行力与持续性。

其背后意图在于建立更清晰的权责与收益机制:政府侧重资产监管与公共服务,运营侧重市场化管理与项目落地,村民通过参与和分配共享发展成果,形成“可运营、能增收、可持续”的闭环。

从影响看,全域乡村运营与“片区组团”思路叠加,有望在三个层面产生带动效应:其一,提升县域统筹配置能力,通过片区联动把分散资源整合为可经营的“资源包”,增强招商吸引力和项目承载力;其二,推动乡村产业从单点项目转向体系化经营,促进农文旅融合、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服务业发展等形成更稳定的现金流;其三,促进基层治理与市场机制有效衔接,在规范资产管理、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化程度的同时,增强村民参与度与获得感,推动共同富裕在县域层面取得更可感可及的成果。

面向下一步,对策上关键在于把“运营”做实、把“机制”做细。

首先,坚持规划引领与市场导向并重,围绕潮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片区定位和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

其次,完善乡村运营人才培育与评价体系,既要发挥村支书熟悉村情、组织力强的优势,也要引入专业团队在品牌、营销、财务、法务等方面提供支撑,推动运营能力从“能干”走向“善营”。

再次,健全收益分配与风险防控机制,明晰资产权属、合同规范、收益分配、信息公开等制度安排,防止“重引进轻管理”“重项目轻运营”,确保村集体资产安全和长期收益。

与此同时,依托粤浙协作平台,加强项目对接、产业链延伸与社会资本引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百千万工程”向纵深推进,县域将成为城乡融合与产业升级的关键承载体。

潮安启动全域乡村运营,既是对乡村振兴路径的再深化,也是对县域发展方式的再探索。

若能在片区组团、人才机制、项目运营、收益共享等方面形成稳定制度安排,并以典型村、典型片区带动面上提升,将有望实现从“建美乡村”到“经营乡村”、从“单村突破”到“全域协同”的跃升,为广东乃至更多地区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乡村运营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潮安区的这次探索,不仅是对"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落实,更是对乡村发展新路径的有益尝试。

通过赋予村支书新的身份和职能,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理念,通过加强粤浙合作,潮安正在构建一套新的乡村治理和发展体系。

这套体系强调的是共建共享、可持续发展,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相信随着这一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潮安的乡村将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有价值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