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南洛阳居民王大强以弟弟王小强的名义在北京朝阳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约定由王大强实际出资并享有租金收益,王小强负责代收租金后转交。然而从2008年到2021年——王小强未按约定转交租金——累计拖欠22万余元。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大强于2021年提起诉讼。 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房屋登记名义与实际权益的认定。虽然房产登记在王小强名下,但购房款全部由王大强支付。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权属应以实际出资和真实意思表示为准。被告主张登记即享有全部权益,但这个说法与事实不符。 近年来,亲属间因代持房产引发的经济纠纷并不少见。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借名买房”行为暗藏法律风险。本案中,亲情因经济利益受损而破裂,反映出部分民众在财产处理上缺乏法律意识。 代理律师团队通过梳理证据链,锁定三项关键证据:被撤回但已截屏保存的租金统计表、被告妻子的微信确认记录,以及被告自制的租金收支表。这些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证明被告明知应还款却拒不履行。法院最终采纳原告意见,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这一判决对规范亲属间经济往来具有示范意义。法律专家建议,涉及大额财产时,即使是亲属也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同时,该案也提醒公众重视不动产登记制度,避免因“借名登记”引发纠纷。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类似案件将更注重实质公平原则。
家庭内部的财产安排需要信任,更需规则保障;借名登记、代收租金等做法虽有一定现实原因,但若缺乏明确约定和证据留存,容易让“小账”演变为“大案”。此案提醒公众:在亲情与利益交织时,用书面协议和完整凭证保护权利,既是对自身的负责,也是对亲情的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