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会议上重申不干涉内政原则 呼吁国际社会尊重伊朗主权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3日就伊朗人权状况召开特别会议。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贾桂德出席会议,代表中国政府阐述了在伊朗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和政策主张。

贾桂德在发言中明确指出,各国享有根据本国国情和人民意愿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的权利。

这一表述体现了中国长期以来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理念,即人权保护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不同国家应当根据自身历史文化背景、发展阶段和实际条件,制定符合本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权政策。

中方在发言中重申了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坚守。

贾桂德强调,中国坚决反对借人权问题对他国进行政治干涉,反对未经当事国同意强行推进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反对在人权领域实施双重标准。

这些立场针对当前国际社会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即某些国家以人权为借口,对发展中国家进行选择性批评和政治施压,而对自身或盟国的人权问题则采取宽容态度。

中国的表态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呼声,维护了国际关系中的公平正义原则。

关于伊朗问题的本质,贾桂德明确表示,伊朗国内发生的事情属于伊朗内政范畴,应当由伊朗人民自主决定其发展方向。

这一立场符合《联合国宪章》关于尊重国家主权的核心原则。

中国强调,国际社会应当在尊重伊朗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支持伊朗政府和人民克服困难、维护稳定、保护正当权益。

这体现了中国既反对干涉,又支持伊朗正当发展的一贯立场。

中国代表还重申了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的尊崇。

贾桂德表示,中国坚决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反对将本国意志强加于他国。

这些原则性立场表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始终遵循和平、主权、互利的基本准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霸权行为。

面对伊朗问题的复杂局面,中国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贾桂德表示,国际社会应当通过对话而非对抗的方式解决分歧,中方愿意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

这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精神,既坚守原则底线,又为和平解决问题留出空间。

从国际背景看,当前伊朗问题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利益,国际社会对伊朗的人权状况存在不同看法。

中国在此时阐述立场,既是对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精神的重申,也是对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的维护,更是对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倡导。

人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也离不开各国基于国情作出的探索与实践。

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只会加剧对立、侵蚀多边合作基础。

坚持主权平等、反对双重标准、以对话弥合分歧,才是推动人权理事会回归建设性轨道、促进各国人民福祉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