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征地已经启动了十多年,可一直没把房屋拆除,地方政府就真的能推脱掉补偿安置的责任吗?“没钱了”显然不是个站得住脚的借口。这项在2011年就正式公告开始的征地项目,竟然拖到了2025年,还有10余栋房屋没拆。征收方既不依法给村民做补偿安置决定,也不搭理大家的补偿申请,甚至直言“房子还在住呢,哪有安置补偿的说法”。最近,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卢恩光律师在陕西省w市代理的一起案子里,整个征收项目因为资金问题陷入了停滞。村民杨先生在某村4组有一套自建的砖混结构院子。差不多十年前,征收工作启动了,跟组里很多人签了协议还拆了房。但杨先生一直没能谈妥赔偿标准,房子也没被拆掉。项目从2023年起突然停了下来,这可急坏了他。2024年12月,杨先生通过EMS给管委会寄了一份《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要求对方依法给予补偿。可管委会收到材料后就像石沉大海,什么动静也没有。2025年3月,在卢恩光律师的指导下,杨先生向陕西省w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希望责令管委会尽快答复。这个项目早在十多年前就全面启动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它拖了这么久?管委会又会拿出什么理由来解释?复议审查中,管委会解释说项目在2017年已经跟大部分人签了协议,现在剩下包括杨先生在内的16户人家没搬走。2023年重新启动后因为“没钱”又停摆了。他们强调因为没拆房,所以就不用管安置补偿这码事了。简单说就是一句“没钱”想蒙混过关。张作元律师团队指出,证据显示项目早在2011年8月就发了《征收土地公告》,2012年12月还拿到了省政府的批复。在这种情况下,管委会有义务按规定及时做决定或签约。既然杨先生不肯签协议,管委会就该在合理期限内给出书面决定才对。卢恩光律师还提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了必须先落实好各项补偿费用和社保费用,钱没到位根本没法批准征地。所以所谓的“资金问题”根本不该成为不办事的借口。既然批复早就批下来了,钱就该到位了。2025年10月20日,陕西省w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指出要遵循“程序从新原则”,责令管委会在60天内给杨先生一个交代。同一天同村另一位杨女士的案子也得到了支持。在明律所现有200多位执业律师,近40个团队由行政法领域的资深律师带队。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随时可以找他们帮忙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