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升级 近亲属范围扩大至三代直系血亲

问题——随着人口跨省流动加快,家庭成员不同省份参保、异地居住已较为普遍;现实中,一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出现结余“沉睡”,而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居民医保缴费、长期护理保险缴费等仍面临实际支出压力。如何让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内部更便捷、更安全地互助使用,成为群众关注的民生议题。 原因——从制度设计看,我国职工医保长期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随着疾病谱变化、慢性病用药需求增加以及家庭结构更趋多样,“只用于本人”的限制逐步显现。近年来涉及的政策改进:2021年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由本人扩展至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2024年继续将共济亲属扩至“近亲属”,依据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此次部署跨省共济,实质是在此前家庭共济基础上打通地域壁垒,回应跨省居住、异地照护等新需求。同时,跨省资金流转链条更长、管理更复杂,也需要更清晰的关系管理与额度管理规则,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影响——一上,政策有助于提升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让家庭互助更顺畅。根据通知,个人账户资金可按规定用于近亲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医用产品的个人负担费用,并可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这意味着个人账户在家庭层面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有利于缓解部分家庭的阶段性现金支出压力。另一上,政策也进一步明确“共济资金”与“医保待遇”的边界:共济是资金层面的共享,不改变各自的报销资格与待遇政策,必须使用各自医保凭证按规定就医购药。通俗而言,即“钱可以共济,待遇不共用、凭证不共用”。此规则既维护制度公平,也减少因误解导致的不当使用与风险外溢。 对策——为确保跨省共济全国范围安全、可持续运行,通知在管理机制上提出两项关键要求。其一,共济关系管理更规范:跨省共济适用对象明确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变动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同时允许一人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既保留家庭互助的灵活性,也便于信息平台统一校验与动态管理。其二,共济额度管理更清晰: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由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并实行虚拟额度管理,严格执行医保基金账户管理规定,不得将医保基金实际拨入医保钱包。虚拟额度既便于授权使用与限额控制,也降低“实转实付”带来的安全风险,有助于在便利与规范之间取得平衡。 在资金结算层面,跨省共济资金将参照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并与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同步开展。这种“同平台、同流程”的安排,有利于发挥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支撑作用,减少地区间规则差异带来的摩擦成本,也为监管部门开展全流程监测、风险识别与追溯核查提供技术基础。 前景——从多地探索情况看,部分省份已依托医保钱包功能在部分城市实现跨省共济,说明技术路径与业务模式具备一定可复制性。下一步,跨省共济全国推开仍需在三个上持续推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帮助群众准确理解“共济仅限资金、不得共用凭证”等关键边界,减少误操作;二是强化数据治理与风险防控,重点关注异常频次、异常额度、跨地区高风险场景等,压实平台与经办机构管理责任;三是推动地区间经办协同与服务优化,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好操作、可追溯”,把便民举措落到细处。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相应机构正加快推进,力争年内实现全国跨省共济,政策效应有望进一步显现。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全面推行,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此制度设计既有助于缓解个人账户资金“沉睡”的问题,也提升了医保资金在家庭层面的保障作用,更契合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变化的现实需求。随着全国跨省共济逐步落地,医保制度有望为参保人提供更便捷、更公平的保障服务。同时,也需要参保人增强规范使用意识,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与制度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