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演员被举报涉毒,这个事儿把大家的目光都给吸引过来了

短剧演员被举报涉毒,这个事儿把大家的目光都给吸引过来了。1月25日,网络上叫“何健麒的债”的博主把矛头指向了短剧演员何健麒。这位博主说,早在2021年两人同居期间,何健麒就多次吸毒。举报人朱女士表示,线下举报没成功,这次通过网络公开后,还被对方粉丝给网暴了。这演员因为演了《嫁给厂公大人》、《繁华如梦》等热剧,成了短剧圈里的顶流,这消息一下子就在网上传开了。 何健麒和他的工作室也没闲着,很快就在平台上发声明,拿了尿液和毛发检测阴性报告、报警回执还有公安机关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说自己清清白白。不过朱女士觉得最近的检测没法说明以前的事儿,而且“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证明没被刑事处罚过,跟有没有涉毒违法行为是两码事。她还说自己已经配合上海警方调查了,警察告诉她举报的是真的,没把她的举报当回事儿。 法律方面的专家也说了,我国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里的犯罪记录指的是刑事犯罪,吸毒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所以光拿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本不能直接排除涉毒的嫌疑。要想彻底自证清白,得把毛发检测、涉毒违法记录查询这些东西都摆出来才行。 国家一直在管演艺行业的生态治理呢。2021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还出了个《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吸毒、涉黄这种事明确说了要行业联合抵制。不过这次争议说明监督和举证环节还存在问题,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和实际执行之间有差距。短剧发展这么快,有些演员靠着流量一下子就红了,法律意识、职业道德还有社会责任这方面能不能跟得上,成了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以前就有艺人因为违法被制裁和抵制了,这次又给提了个醒:得赶紧建立一个更透明、能追溯的行为监督体系才行。 这事儿还把“吸毒记录封存”给讨论出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的封存制度是为了不让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体现了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不过封存不等于记录没了,国家机关办案或者单位依法还是能查的。这既给了行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给必要的社会监督留了口子。 怎么在法律框架内既保护隐私又满足公众对艺人道德的期待呢?这得行业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各方一起琢磨琢磨才行。 短期看警察还得接着查清楚真相;长远看行业得健全背景审核、行为跟踪和信用评价机制;平台和制片方也得在选演员的时候加强审查;公众也得理性点别太情绪化。 只有通过制度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一起努力,才能让文艺环境越来越好。文艺工作者不仅是作品的创作者还是精神风貌的传递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