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发包方点头了转包这事,出了事还得有人背锅?

谁能想到,发包方点头了转包这事,出了事还得有人背锅?今天咱们就来看个案例。2020年,A公司把某地产的工程总包合同签了下来。眼看装修工期赶得紧,这烫手山芋赶紧扔给了B公司,还振振有词地说地产老板都点头了。结果B公司接过来后,装修出了大问题,裂缝空鼓一大堆。这下地产老板火冒三丈,A公司直接甩锅给B公司:“谁让你自己要接的,出事找B”。这下好了,三方吵得不可开交,到底谁的责任?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的王遵梅律师告诉我们,就算发包人点头也不意味着总包可以全身而退。《民法典》第791条第二款可是说得明明白白:总包把活儿分给别人干了,还得跟分包商一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A公司想一甩了之?那是不可能的;B公司也别想着金蝉脱壳。一旦出事,地产公司可以把你们俩一起告上法庭。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发包人点头”就不能免责了吗?其实法律逻辑是这样的:你把活儿分出去了,自己的地位可没变;你还是得对整体工程负全部责任;要是分包商干砸了,你还得赔钱。本案里A公司为了赶工期就把装修工程给了B公司,虽然有地产老板同意,但作为总包方还是得把自己的地盘守好。 这就是给总包们的一个忠告:转包不等于免责!赶工期可不能当挡箭牌啊!提前沟通、工序穿插、节点验收一个都不能少;书面协议也得写清楚分包范围和质量标准;还得留个心眼儿对分包工程进行巡检抽检记录留痕才行。 一句话总结:发包人点头只是备案备案备案!总包想全身而退?先把管理做到位再谈转包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