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滨介绍了山东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上的成效与下一步举措,为建设美丽城市、实现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 山东城市绿色发展上已效果显著。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重要战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出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系列措施。青岛市获批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并通过国家终期总结评估,30个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建设推进。建筑节能标准上,山东全国各省区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83%、公共建筑节能78%的设计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四五"期间,山东绿色建筑发展成果更加突出。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4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591.1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5.2亿平方米,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山东在建筑领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山东将从五个上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转型。一是健全顶层设计,强化发展政策机制保障。落实国家和省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部署,编制发布"十五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为绿色宜居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塑强试点典型,引领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推广青岛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经验,健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管理,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争创国家有关试点示范,打造更多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典范。 三是培育绿色产业,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健全闭环监管机制,抓好"好房子"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星级绿建建设要求落地,为群众供给更多优质、健康的绿色低碳"好房子"。 四是加强统筹协同,纵深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积极发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建筑应用。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让老小区、老建筑焕发绿色活力。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建筑碳交易体系,让建筑从"耗能载体"变为"绿色资产"。 五是推广绿色建材,支撑建设更多"好房子"。持续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实施,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动高品质建材生产与应用协同发展,重点推广隔声降噪、防水防反味、抗菌防霉、保温隔热等绿色低碳"好材料",从材料源头保障住房品质。
从节能改造到绿色城区建设,山东的实践表明,城市转型的关键在于发展理念与治理体系的重构。当建筑从"能源黑洞"变为"碳汇单元",当市民看到的不只是钢筋水泥还有生态景观,这样的城市才能真正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山东正在这场深刻变革中交出具有示范意义的答卷。